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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admin 发布时间 2011/5/17 9:48:01
标 题 我市三部门联手整治非法超限超载车辆 重拳打超限最高罚3万
      继抓酒驾、打击黑出租车专项行动后,我市治理交通违法行为再出重拳:记者昨天从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公路路政管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即日起,三部门联手开展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集中整治行动。

    严打期间,路政部门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最高罚款三万元;交通运管部门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公安交警部门对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一次记3分,处五百元至两千元罚款。

今日起将严查车辆超限超载

    车辆超限超载和超速行驶、驾驶员酒后驾车已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三大“杀手”。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这些超限超载车辆为求私利采取绕行小路、夜间行车等方式逃脱检查。
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运输行为,确保全市公路路网完好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辽宁省大连公路路政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集中整治行动。

超限超载最高可罚款3万元

    具体整治措施包括:路政部门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超限超载车辆,一律责令车辆停驶或扣留车辆,并由路政部门实施超限超载货物分载、卸载,消除其违法行为,超限超载最高可罚款3万元。

    路政部门对超限(含几何尺寸,下同)10%以内的,处一千元罚款;超限10%以上、20%以下的,处两千元罚款;超限20%以上、30%以下的,处五千元罚款;超限30%以上、50%以下,处一万元罚款;超限50%以上、100%以下的,处两万元罚款;超限100%以上或采取冲关闯卡、威逼利诱执法人员等手段进行恶意超限运输的,处三万元罚款。

    公安交警部门对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低于10%的,处两百元罚款;达到10%的,处三百元罚款;超过10%的,每增加10%(低于10%的按10%计),加处一百元罚款;达到30%的,处五百元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每增加10%(低于10%的按10%计),加处四百元罚款;达到或者超过核定载质量60%的,处两千元罚款。

    公安交警部门对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到30%的驾驶人,一次记2分;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一次记3分;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一律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组织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在公路上行驶,聚众堵车、强行闯卡,跟踪、恐吓、围攻、殴打执法人员,为违法车辆通风报信,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等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运管部门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车辆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有奖监督举报电话公布

    路政管理部门监督举报电话:96155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4-86166111。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守秘密。举报一经查实,对实名举报人予以奖励。

新闻链接

什么是超限超载车辆?

 1.车货总重或轴载质量以及所载货物长、宽、高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货运车辆,就是超限车辆;
2.载物超过机动车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货运车辆,就是超载车辆。

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有哪些危害?

1.严重损害道路、桥梁等公路基础设施,甚至造成桥梁垮塌,降低公路使用效率和使用年限,缩短公路建设养护周期;
2.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损失;
3.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引发恶性竞争;
4.严重影响我国汽车工业生产的健康发展,污染社会环境。
 
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有哪些?

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4.2米以上);
2.车货总长18米以上;
3.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
4.二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20吨;
5.三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30吨;
6.四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40吨;
7.五轴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0吨;
8.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5吨;
9.载物超过机动车行驶证核定载质量。

(大连晚报)